- 1、项目名称: 《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医用设备2018-3》
- 2、项目编号: 8300-2018010301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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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产品内容(名称及数量):
呼吸机 数量 2套 肺功能测试系统 数量 1套 椎间孔镜系统 数量 1套 - 4、产品用途: 医院临床诊断、手术、检测等用途
- 5、进口理由: 国产技术设备不能满足医院使用要求,进口设备性能可靠,使用周期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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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:
详见专家论证意见 - 7、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: 否
- 8、公示期:2018-10-11至2018-10-16
- 9、ppp项目: 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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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采购人名称:
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
- 联系地址:遵义市播州区
- 联系人:舒科长
- 联系电话:13765248011
- 11、采购代理机构全称: 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-   联系地址: 贵州省贵阳市省府西路峰会国际
-   项目联系人: 张黎
-   联系电话: 0851-838447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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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财政部门: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
- 联系地址: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
- 联系人:周科长
- 联系电话:0851-27222209
任何供应商、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,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
或采购代理机构。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,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,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
论证,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,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;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,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、
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(包括公示网页截图)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。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
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、单位或者个人。